依民國110年5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60457號函:「..爰全國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家長如有基於防疫目的,為其子女向就讀學校請假者,請學校從寬認定個案情形,予以准假,且不納入個人出缺席紀錄,亦不因此扣減其學業成績評量之成績。」
也請家長叮嚀孩子,請假期間盡量不要外出,並妥善規劃自主學習課程,讓孩子學習不中斷並維持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