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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1-05-20 | 點閱數: 201
主旨: 有關「桃園市 110 年度交通導護暨教育志工表揚大會」頒獎典禮取消辦理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旨揭頒獎典禮原訂於 110 年 6 月 9 日(星期三)假桃園市立圖書館平鎮分館演藝廳辦理,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考量避免人數過度密集、互動密切,易於發生相互感染情形,旨揭表揚大會頒獎典禮取消辦理。
二、 受獎者獎狀、獎牌及禮品以寄送方式至各校,預計於 110 年 6 月底前寄送完畢,請各校自行於防疫政策規範內擇適當日期及場合進行轉頒受獎志工,以彰顯服務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