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本市新屋區永安國小辦理「110 年度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週」宣導實施計畫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永安國小 110 年 6 月 1 日永小教字第 1100003430 號函及本局 109 年 12 月 2 日桃教小字第 1090109729 號函辦理。 |
二、 | 為落實本市海洋教育議題融入教學, 110 年 6 月 7 日至 15 日定為「海洋教育週」,當週為本市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宣導週,因應疫情,請貴校以居家線上教學方式進行宣導活動。 |
三、 | 本案實施方式及資源請至桃園市海洋教育資源網最新公告-2021 海洋教育週相關活動資源下載使用。 |
四、 | 為呈現本市海洋教育推動成果,鼓勵貴校於線上教學納入宣導,請辦理之學校於 6 月底前提供前揭宣導活動之數位相片原始檔 4 張,檔名請註明學校名稱、實施年級與融入實施領域名稱等,逕以 e-mail 郵寄至本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彙整(連絡信箱: ocean@mail.yaes.tyc.edu.tw)。 |
五、 | 檢附旨揭計畫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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