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教育部辦理「110 年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0 年 6 月 9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00078631 號函辦理。 |
二、 | 依據教育部 110 年 3 月 25 日召開之開班協調會議決議,依縣市提報需求及師資培育之大學開班能量,本( 110 )年度共開設高中職班、國中班及國小班計 54 班次。 |
三、 | 教育部現依各校招生人數及縣市(署)需求分配名額,另依國教署辦理「補助國民中小學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計畫」之核定學校,以及各縣市政府自辦雙語學校或雙語班之學校優先錄取薦送教師。 |
四、 | 由各開課之師資培育大學依序通知教師報名,並於開課學校網站公告確認參加教師名單。 |
五、 | 請貴校規畫獲參訓教師,於修畢增能學分課程後,有效落實雙語教學。 |
六、 | 檢附旨揭學分班「通知薦送教師報名說明」及「名額分配彙整表」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