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信義國小

:::

主內容區域

轉知 訪客 - 人事室 | 2021-11-22 | 點閱數: 363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1 月 8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00146691B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 http://edu.law.moe.gov.tw )下載,並公告於教育局網站-最新消息專區(網址: https://www.tycg.gov.tw/edu/ )。

  • 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第二點修正規定.odt
    1) 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第二點修正規定.odt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