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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資訊組長 - 教務處 | 2022-05-30 | 點閱數: 174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24日臺教資(三)字第1112702031號函辦理。
二、 旨案依據行政院110年12月16日核定「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規劃辦理BYOD & THSD 實施計畫,計畫期程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補助對象為公私立國小、國中及高中職,說明如下:
(一) BYOD(學生自帶載具到校學習):
1、 學習載具:參與班級至少需有50%學生自己攜帶學習載具到校,其餘學生由本計畫提供公用學習載具。
2、 補助經費:參與班級每學期每班新臺幣(以下同)1萬5,000元整(業務費)。
(二) THSD(學生攜帶載具回家學習):
1、 學習載具:參與班級100%學生由本計畫提供公用學習載具。
2、 補助經費:參與班級每學期每班1萬元整(業務費)。
三、 上開2項計畫可同時申請,有意申請之學校,請於111年6月7日(星期二)下班前,將申請公文、申請表(含學校經費表)1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含核章pdf檔及word檔)送達本局辦理初審核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