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市「109 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國小非現職教師 18 小時認證研習計畫(子計畫 10-1)」研習一案,請貴校派員參加,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 109 學年度學習扶助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
二、 | 本案目的係藉由學習扶助研習提供非現職教師取得學習扶助資格,建立未來投入學習扶助人力資源,精進任課教師教學能力,縮短學生學習落差。 |
三、 | 旨揭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
(一) | 參加人員:未取得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預計招收 200 名非現職教師。 |
(二) | 研習時間: 110 年 1 月 21 日(星期四)、 110 年 1 月 22 日(星期五)、 110 年 1 月 23 日(星期六),倘未來教育部有調整結業式時間,則本案研習日期將再配合調整。 |
(三) | 研習地點:本市中原國民小學(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 88 號)。 |
(四) |
報名方式: 1、請於 109 年 12 月 30 日前將核章後報名表(如附件)郵寄或傳真至中原國小(承辦人:輔導室姜美珠小姐,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 88 號;電話: 03-4385257 分機 615 ,傳真電話: 03-4388226 ,並請於傳真後電話聯繫確認)。 2、考量承辦學校場地因素,各選修組人數依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止,並將於 110 年 1 月 6 日公告錄取名單,請逕至中原國小網站查詢(網址: http://www.cyes.tyc.edu.tw)。 |
四、 | 本案參與旨揭研習人員,請學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 |
五、 | 倘已取得 8 小時認證證書或 18 小時認證證書之教師,即不須再參加本次認證研習;全程參與本次研習活動者,將核予 18 小時研習時數;參與研習完畢之學員,將由本局核發結訓證書 1 張,通過儲訓者得參加各校辦理之學習扶助師資甄選及遴用,務需全程參與,請假或缺課者不發給儲訓證書。 |
六、 | 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聯絡人中原國小蕭主任(電話:03-4388200 分機 610)。 |
辦法: | 檢送旨揭研習計畫、附件二-桃園市 109 學年度學習扶助國小非現職教師認證研習報名表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