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局 111 年 6 月 27 日桃教政字第 1110058110 號函計達。 二、旨揭計畫摘錄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一)實施對象:本市公私立國中小學生,分國小中年級組 ( 3- 4 年級)、國小高年級組( 5-6 年級)及國中組( 7- 9 年級) ,共計三組。 (二)實施方式: 1、徵文主題:以「廉潔、品格」為主題自由發揮(可參 考 桃園市 12 個品格教育核心價值:誠信、負責、正 義、尊 重、孝敬、感恩、勤儉、欣賞、禮節、合作、 關懷、謙 恭),內容結合生活經驗或發人深省的小品 文為主,完 成創作。 2、送件方式: 檔 號: 保存年限: 5 1110006010 ■■■■■■ 學務處 ■■■■■■■ 111/08/30 09:10 ■■■■■■■ 有附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裝 . . . . . . . . . . . . . . . . 訂 . . . . . . . . . . . . . . . . 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2 頁,共 2 頁 (1)即日起至 111 年 10 月 20 日(星期四)止(以線上報名 時間為準),將報名表件資料及作品上傳至瑞埔國 小網站 ,屆時將由專家學者進行評選(詳見實施 計畫)。 (2)薦送件數:由本市各公私立國中、國小依據下列薦 送 文章篇數。 甲、全校班級數達 60 班(含)以上之學校:每校由誠 信 、負責、尊重、正義四項品格中選擇一篇, 另一篇 自選,至少共薦送二篇。 乙、全校班級數未達 60 班之學校:每校至少擇一項品 格 核心價值為主題,至少薦送一篇。 (3)參賽作品均不退件,請自留底稿;未錄取作品,主 辦 單位無辦理退件作業。 (三)公告結果: 111 年 11 月底前由本局公告獲選名單。 (四)獎勵: 1、獲選作品將挑選後製作成冊,印發為廉潔故事手冊。 2、參賽得獎者,依評選獲 1,000 元至 3,000 元不等之禮券 及獎 狀;指導老師依學生名次核予嘉獎或獎狀(詳見 實施計 畫)。 3、另本計畫獲獎學生將申請「桃連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 入學超額比序才藝表演」項目積分採計,獲獎獎狀得 否列入積分採計項目 ,依今年審查會議決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