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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2-11-10 | 點閱數: 156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25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4729B號函辦理。
二、    為充裕師資來源,教育部112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貴校依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提供旨揭學分班需求數量及教師名單俾教育部規劃開班。
三、    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12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為「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相關作業如下:
(一)    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需求達25人以上,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二)    確定開班後,依招生數及需求分配名額,後續由各開班學校依本次薦送教師順序通知其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教師名單。
四、    「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薦送對象資格(請薦送符合資格且有意願參與之教師,每位教師限薦送1個科目,請勿重複薦送,24以上學分班為自費班):
(一)    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專長24以上學分班、英語專長28以上學分班、本土語文24以上學分班(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
1、    以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在職專任教師為第一優先。
2、    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為次。
(二)    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專長」學分班(2或4學分班):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實際授課自然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3節,且年資達1年(含)以上未滿5年者(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職教師之年資)。
五、    案內有關下列專長如有疑義請洽本局相關承辦人:
(一)    英語專長:國小教育科曾詩媛科員(分機7419)。
(二)    閩南語專長:國小教育科蔡紋惠教師(分機7418)。
(三)    客家語專長:國小教育科謝承祐教師(分機7417)。
(四)    原住民族語專長:國小教育科黃鈺庭科員(分機7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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