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教育部辦理「第0015期110年閩南語拼音研習班 (一)」及「第0021期110年客家語拼音基礎暨教學研習 班(一)」,請貴校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教育部109年12月11日臺教社(四)字第1090179964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為落實本土語言教學工作,提昇全國教師閩南語、 客家語拼音教學專業知能,並鼓勵全民參與本土語言學 習,爰辦理旨案活動。 |
三、 | 請貴校鼓勵對閩南語、客家語拼音學習或教學有興趣的教 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支援教師),以及其他 有意學習本土語言相關知識者踴躍參加,並請惠予公 (差)假登記。 |
四、 | 旨揭研習班地點、時間等相關事宜如下: |
(一) | 研習時間: |
1、 | 閩南語拼音:110年1月27日(星期三)至29日(星期 五)。 |
2、 | 客家語拼音:110年2月3日(星期三)至5日(星期 五)。 |
(二) | 研習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 三樹路2號)。 |
(三) | 研習人數:35人。 |
(四) | 研習時數:21小時。 |
五、 | 報名期間、方式等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
(一) | 報名期間: |
1、 | 閩南語研習:110年1月4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10年1月6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額滿截止。 |
2、 | 客家語研習:110年1月4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10年1月6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額滿截止。 |
(二) | 報名方式:請至國家教育研究院網站線上報名,(網址: https://workshop.naer.edu.tw/NAWeb/Services /wFrmRecent.aspx)。 |
(三) | 錄取對象:以未曾參與國教院109年辦理之拼音課程者 優先,餘以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如超過班級 人數上限,將依順序列為候補。已錄取者若臨時無 法出席,請務必於開課前以E-mail或電話告知國家教育研究院承辦人(聯絡電話詳課程表),以利依序遞補參訓,避免資源浪費。 |
(四) | 經審查通過錄取者始得參加本研習,國家教育研究院將 以e-mail寄發通知信,或可自行於報名系統查詢。 |
六、 | 檢附課程表及交通等相關資訊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