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2 年 2 月 1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019111 號函辦理。
二、 本案係國教署為讓語言的運用能自然融入生活情境中,提升學生學習閩南語文或閩東語文之興趣,活化閩南語或閩東語課程,爰規劃以沉浸式方式融入學期間課程,營造有效學習情境。
三、 旨揭計畫說明會同步以實體及視訊會議混成方式辦理,參加人員請貴校惠允核予公假登記;辦理時間、地點及視訊網址如下:
(一) 南區:辦理時間 112 年 3 月 6 日(星期一);辦理地點國立臺南大學誠正大樓三樓 308 教室;視訊網址 https://meet.google.com/eab-yued-nqt 。
(二) 北區:辦理時間 112 年 3 月 10 日(星期五);辦理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二樓 201 視聽教室;視訊網址 https://meet.google.com/eab-yued-nqt 。
四、 旨案補助方式如下:
(一) 補助項目區分教師專業支持、學生多元學習費用及其他費用:
1、 教師專業支持:教材教具費、物品費、輔導費、鐘點費(社群講師講座鐘點費、排代鐘點費及協同教學教師鐘點費)、國內旅費、膳費及閩南語/閩東語語言提升課程。
2、 學生多元學習:教師鐘點費、教學材料費、活動費、保險費、租車費。
3、 其他費用:印刷費、雜支、全民健保補充保費。
(二) 補助基準以學校為單位,每校依實施總班級數申請補助,申請上限如下:
1、 於二分之一以上全年級實施,且實施總班級數達 13 班以上:新臺幣(以下同) 80 萬元。
2、 實施總班級數達 13 班以上: 60 萬元。
3、 實施總班級數 7 至 12 班: 40 萬元。
4、 實施總班級數 6 班以下: 20 萬元。
五、 請有意願申請學校於 112 年 4 月 6 日(星期四)前,依旨揭計畫附件格式擬訂計畫,免備文逕寄(送)至本局國小教育科(承辦人)彙辦。
六、 旨揭計畫相關申辦說明,另置於國教署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育資源整合平臺 CIRN ( https://cirn.moe.edu.tw/WebContent/index.aspx?sid=1107&mid=12677 );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楊小姐( 06 ) 214-6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