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本市辦理「110 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全國圍棋錦標賽」一案,請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會圍棋委員會 110 年 1 月 7 日桃市體圍字第 110002001 號函辦理。 |
二、 | 活動地點及期程如下: |
(一) | 比賽地點: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學(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 8 號)。 |
(二) | 比賽日期: |
1、 | 學生組: 110 年 7 月 11 日(星期日)。 |
2、 | 公開組: 110 年 7 月 25 日(星期日)。 |
(三) | 報名日期: |
1、 | 學生組:即日起至 110 年 7 月 2 日(星期五)止。 |
2、 | 公開組:即日起至 110 年 7 月 16 日(星期五)止。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四、 | 旨揭賽會競賽規程及報名文件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dst.tycg.gov.tw)-活動訊息區查閱,另參與活動時請配合落實量測體溫及佩戴口罩等相關防疫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