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為辦理本市 110 年度童軍教育推廣計畫一案,請各校踴躍提案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 110 年度童軍教育推廣計畫辦理。 |
二、 | 為鼓勵各校成立童軍團,推展童軍教育活動,培養學校服務幹部及未來社會之志工,特辦理本項活動。 |
三、 | 本案說明如下: |
(一) | 申請對象:本市各市立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 |
(二) | 申請方式:即日起至 110 年 3 月 26 日(星期五)止,欲申請單位請將計畫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正本,逕送(寄)至瑞原國中學務處彭莉娟組長收(桃園市楊梅區民豐路 69 號,電話: 03-4782242 分機 310),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四、 |
旨揭計畫及相關附件請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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