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本校承辦之桃園市 110 年「語文競賽—閩南語字音字形推廣研習營」研習日期修正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2 月 25 日桃教終字第 1100016169 號函辦理。 |
二、 | 本校承辦本市「閩南語字音字形研習營」,假日研習營原定於 3/6-5/29 每週六 9:00-12:00,因故修正研習時間為 3/13-5/22 之隔週六 9:00-16:00 辦理。 |
三、 | 修正報名時間為:即日起至 3 月 12 日止,另請參與活動之教師及學生自備水杯及文具。 |
四、 | 參加本推廣研習營之學員、帶隊教師(指導教師)、工作人員及講師,同意於活動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並得於一年內在課務自理下核實補休。惟若當日已領講師費者,不得再請領差旅費,亦不得申請補休假。 |
五、 | 檢附旨揭推廣研習營計畫、報名表 1 份、研習所需講義附件一及附件二。 |
主旨: |
有關新街國小辦理本市「語文競賽—閩南語字音字形推廣研習營」 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 110 年 1 月 29 日桃教終字第 1100007811 號函續辦。 |
二、 | 旨案為推廣閩南語字音字形學習風氣,培養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推廣研習營相關事項如下: |
(一) | 辦理期程: 110 年 3 月 6 日至 5 月 29 日,每週星期六上午 09 : 00~12 : 00 (共 12 次研習,詳細時間請參考課程規畫表列時間)。 |
(二) | 參加對象:總計 60 人(依報名先後為序,額滿為止) |
1、 | 閩南語教學支援教師 。 |
2、 | 中小學學校教師。 |
3、 | 高中、國中、國小學生。 |
(三) | 研習地點:新街國小信義樓社會教室( 2 )、( 3 )。 |
(四)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3 月 5 日止(依寄件先後時間,額滿為止)。 |
(五) | 報名方式: |
1、 | 教師及支援教師,請逕上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報名。 |
2、 | 學生組請將填妥報名表以電郵寄至 a314@cyes.tyc.edu.tw 。 |
3、 | 報名後,請加范䕒云老師的 LINE : toto1050726 ,將成立研習群組,以便連繫。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新街國小范䕒云老師,手機 0981065012 。 |
(六) | 參加本推廣研習營之學員、帶隊教師(指導教師)、工作人員及講師,本局同意活動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惟若當日已領講師費者,不得再請領差旅費,亦不得申請補休假。 |
三、 | 檢附旨揭推廣研習營計畫及報名表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