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桃園市體育會龍舟委員會辦理「110 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龍舟錦標賽暨 110 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選拔賽」,請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會龍舟委員會 110 年 1 月 14 日桃體龍舟字第 11000014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賽事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
(一) | 比賽日期: 110 年 4 月 17 日。 |
(二) | 比賽地點:龍潭大池。 |
(三) | 比賽組別:男子組、女子組。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四、 | 檢附旨揭賽事競賽規程、防疫計畫及 110 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遴選辦法各 1 份,或請逕至本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s://www.dst.tycg.gov.tw/home.jsp?id=26&parentpath=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