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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9-18 | 點閱數: 84

公保之保險費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重行釐定並自11411日起,依精算結果調整案,本校教職員適用費率調整情形如後:11271日起初任公教人員:費率未予調整。其餘人員,不適用年金規定者:自11411日起調整為費率由7.83%,調降為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