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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11-15 | 點閱數: 187

 

說明:
一、 依本局「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學校辦理客家社團及學術藝文活動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 為鼓勵學校及幼兒園推展客家社團及學術藝文活動,增進學生、幼生對客家文化之認識與瞭解,進而達成向下扎根、永續傳承之目的,惠請貴校(園)踴躍申請與客家文化及語言學習相關之各類音樂、戲劇、樂團、美食、舞蹈、社會人文、說故事人才等藝文活動。
三、 本案申請相關事宜,請洽承辦人:方科員少瑄,聯絡電話:(03)4096682 分機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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