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桃園市各國民中小學自治市實施要點。
二、信義國民小學 114 學年度校務計畫。
一、透過兒童自治市市長選舉活動讓兒童體認選舉目的,乃是為國舉才、選賢與能,
為民主奉獻與服務。
二、透過自治活動,培養兒童法治觀念,孕育民主恢宏氣度。
三、使學生體驗民主選舉過程,訓練自我管理及培養法治素養。
四、協助學校活動事務進行,培養服務學習精神。
參、辦理單位:學務處。
肆、協辦單位:總務處、教務處、輔導室。
伍、辦理時間: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3 日至5月 5 日。
陸、參加人員:全校師生。
柒、辦理地點:信義國民小學。
捌、實施方式:
1.召集人:校長。
2.總幹事:學務主任。
3.選舉委員:四處室主任、教學組長、生教組長、訓育組長及各學年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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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進 度 |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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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三) |
五年級各班推薦一名候選人登記參選 |
各班透過教育說明被推薦人之條件,當天 15 : 30 前完成登記,並繳交政見(電子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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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五) |
候選人資格審查 |
如候選人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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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二) |
候選人抽籤編號 |
12: 30 於學務處,由候選人親自抽籤,若因故未到,由學務處代抽;完成政見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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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四) |
繳交修改政見電子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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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二) |
公布選舉政見公告 |
張貼選舉公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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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四)~ 4/17(五) |
公辦政見發表會排演 |
12: 30-13 : 10 ,每位候選人發表時間以三分鐘為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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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二) |
公辦政見發表會 |
於學生朝會時間辦理(遇雨以影片播放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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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五) |
各項競選活動結束 |
4/20-4/24可入班進行競選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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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一) |
投票 |
上午 8:00-10:00 開始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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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二) |
公告選舉結果 |
14: 00 公告於中廊公佈欄及校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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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二) |
舉行宣誓就職典禮 |
學生朝會時間辦理。 |
(三) 候選人注意事項:
資格:本校五年級在籍學生,由各班推選出具有服務熱忱、願意為校服務的學生參選。
1.候選人申請手續:填寫登記申請書一份。
2.候選人得在該班教室設立競選事務所,該班同學為當然助選員外,可自行聘請助選
團公開活動,人數不得超過 6 人,並應將名單送選舉委員會核定之。
3.候選人之級任導師為當然輔導員,其輔導範圍如下:
( 1 )指導民主政治素養及政見發表,教導學生政見以候選人能提供之服務為原則,並注意適當性及可能性。
( 2 )策畫組織助選團、活動方式及公辦政見等相關活動。
( 3 )輔導設計繕寫、張貼、懸掛選舉文宣等活動。
4.選舉人競選標語之繕寫以正楷為原則,得以圖案修飾張貼,懸掛地點在學校規定範
圍內,選舉完畢一日內清理乾淨,違反規定者撤銷資格。
5.候選人不得散發傳單和競選名片,並不得發送任何物品。
6.候選人不得結眾遊行,燃放鞭炮,用擴音器呼叫,影響安寧。
7.候選人如違反選舉辦法,經選舉委員會調查屬實,取消其候選人資格。
(四)場地佈置:
在活動中心設置 4 處圈選處、 3 個投票匭。
(五)選舉人應注意事項:
1.選舉人資格:凡本校一至五年級在籍學生均有選舉權。
2.各班於接到投票通知後,由級任導師帶隊前往指定地點投票。
3.各選舉人領票後,應用圈選使用規定工具,依個人意願圈選。
4.選票上不得簽名或做其他記號,否則視為廢票。
5.選票應投入投票匭,不得攜出場外。
(五)選舉結果:
1.選舉開票後,得票最高者當選市長,票數相同者以抽籤決定之。
2.判決當選無效者,由次高票數人,遞補當選。
(六)本項活動之推行,首重法治教育之融入教學,應以不影響學生其他課程學習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