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 Slider
  • Slider
  • Slider
:::
校內公告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6-03-19 | 點閱數: 7

壹、依據:

一、桃園市各國民中小學自治市實施要點。

二、信義國民小學 114 學年度校務計畫。

  • 目的:

一、透過兒童自治市市長選舉活動讓兒童體認選舉目的,乃是為國舉才、選賢與能,

為民主奉獻與服務。

二、透過自治活動,培養兒童法治觀念,孕育民主恢宏氣度。

三、使學生體驗民主選舉過程,訓練自我管理及培養法治素養。

四、協助學校活動事務進行,培養服務學習精神。

參、辦理單位:學務處。

肆、協辦單位:總務處、教務處、輔導室。

伍、辦理時間: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3 日5月 5 日

陸、參加人員全校師生。

柒、辦理地點:信義國民小學。

捌、實施方式:

  • 活動內容與規範:
  • 選舉委員會:

1.召集人:校長。

2.總幹事:學務主任。

3.選舉委員:四處室主任、教學組長、生教組長、訓育組長及各學年主任。

  • 選舉活動與進度:

時    間      

  進          度

  說       明          

3/18(三)

五年級各班推薦一名候選人登記參選

各班透過教育說明被推薦人之條件,當天 15 : 30 前完成登記,並繳交政見(電子檔)。

3/20(五)

候選人資格審查

如候選人注意事項。

3/24(二)

候選人抽籤編號

12: 30 於學務處,由候選人親自抽籤,若因故未到,由學務處代抽;完成政見審查。

3/26(四)

繳交修改政見電子檔

3/31(二)

公布選舉政見公告

張貼選舉公報

4/16(四)~

4/17(五)

公辦政見發表會排演

12: 30-13 : 10 ,每位候選人發表時間以三分鐘為上限。

4/21(二)

公辦政見發表會

於學生朝會時間辦理(遇雨以影片播放代替)。

4/24(五)

各項競選活動結束

4/20-4/24可入班進行競選活動。

4/27(一)

投票             

上午 8:00-10:00 開始投票。

4/28(二)

公告選舉結果

14: 00 公告於中廊公佈欄及校網。

5/5(二)

舉行宣誓就職典禮

學生朝會時間辦理。

(三) 候選人注意事項:

資格:本校五年級在籍學生,由各班推選出具有服務熱忱願意為校服務的學生參選。

1.候選人申請手續:填寫登記申請書一份。

2.候選人得在該班教室設立競選事務所,該班同學為當然助選員外,可自行聘請助選

團公開活動,人數不得超過 6 人,並應將名單送選舉委員會核定之。

3.候選人之級任導師為當然輔導員,其輔導範圍如下:

( 1 )指導民主政治素養及政見發表,教導學生政見以候選人能提供之服務為原則,並注意適當性及可能性。

( 2 )策畫組織助選團、活動方式及公辦政見等相關活動。

( 3 )輔導設計繕寫、張貼、懸掛選舉文宣等活動。

4.選舉人競選標語之繕寫以正楷為原則,得以圖案修飾張貼,懸掛地點在學校規定範

圍內,選舉完畢一日內清理乾淨,違反規定者撤銷資格。

5.候選人不得散發傳單和競選名片,並不得發送任何物品。

6.候選人不得結眾遊行,燃放鞭炮,用擴音器呼叫,影響安寧。

7.候選人如違反選舉辦法,經選舉委員會調查屬實,取消其候選人資格。

(四)場地佈置:

   在活動中心設置 4 處圈選處、 3 個投票匭。

     (五)選舉人應注意事項:

1.選舉人資格:凡本校一至五年級在籍學生均有選舉權。

2.各班於接到投票通知後,由級任導師帶隊前往指定地點投票。

3.各選舉人領票後,應用圈選使用規定工具,依個人意願圈選。

4.選票上不得簽名或做其他記號,否則視為廢票。

5.選票應投入投票匭,不得攜出場外。

     (五)選舉結果:

  1.選舉開票後,得票最高者當選市長,票數相同者以抽籤決定之。

  2.判決當選無效者,由次高票數人,遞補當選。

  (六)本項活動之推行,首重法治教育之融入教學,應以不影響學生其他課程學習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