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市文昌國中辦理「桃園市 109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學習共同體基地學校推動計畫」第三場實務工作坊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 110 年 5 月 3 日桃教中字第 1100037687 函辦理。 |
二、 | 為推動以學生學習為中心的課堂教學研究,精進教師課堂教學能力,深化課程實踐經驗,進行「課例研究」之實作與探討,爰辦理旨案工作坊。 |
三、 | 本案訊息如下: |
(一) | 時間: 110 年 5 月 27 日(星期四)13 時 20 分至 17 時 35 分。 |
(二) | 地點:文昌國中英語村餐廳(桃園區民生路 729 號)。 |
(三) | 內容:「學習共同體的實踐、反思與深度學習」講座,國中小「課例分享」及 110 學年度學習共同體基地學校推動計畫申請說明。 |
四、 | 參與人員: |
(一) | 本市對學習共同體社群增能有興趣各國中小教師。 |
(二) | 本市學習共同體基地學校成員(大華國小、普仁國小、新埔國小、蘆竹國小、東門國小、仁美國中、中壢國中及文昌國中),請務必派員與會。 |
五、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0 年 5 月 14 日前,以學校為單位逕上網填寫報名單(網址: https://forms.gle/XxoU3xFwo93hUAcj8),以利掌握參加人數;並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本案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
六、 | 本案請各校踴躍派員參與工作坊;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出席人員得課務排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補助。 |
七、 | 檢附本案實施計畫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