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朱信維 - 學務處 | 2022-05-06 | 點閱數: 1197

主旨:有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動擴大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 食材補助,自 111 年 5 月 1 日起實施。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11 年 4 月 21 日第 3799 次院會決定及行政院農業 委員會 1 1 1 年 4 月 2 8 日農糧字第 1 1 1 1 0 7 3 3 6 5 號函辦理。

二、因應食農教育法立法,為讓學童更加認識我國農業及安全 農產品,以增進學童飲食健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強化推 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行政院同意提高採用國 產可溯源食材補助經費並自 111 年 5 月 1 日起實施,調整如 下: (一)一般及非山非市學校:由每人每餐 6 元調整為 10 元。 (二)偏遠地區學校:由每人每餐 10 元調整為 14 元。

三、為確保經費運用可達落實提升學校午餐品質目標,並加強 提供學童優質蛋白質及安全國產食材,請各校(廠商)配合 推動以下事項:

(一)推動學校午餐使用 3 章 1Q 雜糧:紅豆、花生、甘藷及冰烤 地瓜應為國產可溯源食材。

(二)推動學校午餐使用 3 章 1Q 水果:香蕉、 椪柑、桶柑、茂 谷柑 、 柳橙 、文旦、鳳梨釋迦、大目釋迦、 小番茄 、洋香瓜、 蜜棗 、蓮霧、 番石榴 、 鳳梨 、 西瓜 、木瓜、美濃瓜、 芒果 、 紅龍果 、 葡萄 、梨及荔 枝...等,於主產期(詳附件)應為國產可溯源食材。

(三)增加 3 章 1Q 生鮮水產品(不含加工製品)之供應次數:每 月增加 1 次;供應素食者,不在此限。

(四)增加有機、產銷履歷或 CAS 豆奶/漿之供應次數:每月增 加 1 次,供應形式可為自磨煮(或代磨煮)豆漿或瓶裝豆 奶。

(五)新增湯品所有生鮮食材皆須納入 3 章 1Q 規範。 (六)新增教職員納入國產可溯源食材補助適用對象。

四、因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尚未完成修正「中央補助地方政府推 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經費支用要點」,本市學 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經費實施計畫需俟支用要點修 正完成後始得辧理後續相關程序,爰前揭補助經費食材規 定請先依說明三配合辦理。

五、檢附本案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追溯食材經費」相關 說明簡報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