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轉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訂定「職業災害勞工申請專案核定器具補助作業要點」一案。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5月4日府勞檢字第1110116382號函暨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1年4月28日勞職保2字第11110237042號函辦理。
二、資訊公布於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網頁(https://oli.tycg.gov.tw/)。
三、請參閱附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