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市「111 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校園研習」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委託辦理「111 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行政契約書賡續辦理。 |
二、 | 為提供本市教師全面性的服務資源及促進自我覺察、情緒紓壓且有機會探索其生涯意義,以達身心健康之效,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心理諮商暨健康促進研究中心)規劃多場校園研習課程。倘有需求之學校,可自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網站(http://ttsc.whjhs.tyc.edu.tw/)填寫線上申請表或是利用開課計畫書中的 QR Code 進行報名。 |
三、 | 詳見旨案開課計畫書(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