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市 112 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審查計畫」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 112 年 2 月 1 日桃教小字第 1120006871 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2 年 1 月 18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05137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請詳參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
(一) | 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 111 年 2 月 24 日(星期五)止,以 郵戳為憑,逾時歉難受理。 |
(二) | 申請資格: |
1、 | 本市所屬國中小有意參與 112 學年度提案申請者。 |
2、 | 依國教署 112 學年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 教師實施注意事項」(簡稱實施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 理。 |
3、 | 接受增置國中小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計畫補助之學校務 必報名參加國中小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教學工作坊,並 鼓勵報名參加本市閱讀磐石學校或推手評選、閱讀教學 設計徵選活動(含讀報教案)。 |
三、 | 送審表件: |
(一) | 相關表件請參照實施注意事項所附表格及相關資料。 |
(二) | 申請表件請以雙面列印 1 式 3 份核章後,掛號寄至潛龍國小教務處設備組長(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 401 號)收;另請務必將一份核章 PDF 電子檔及一份 word 檔同步寄至 juooo@ml.cles.tyc.edu.tw 信箱(檔名主旨為 ○○國小 112 學年度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審查計畫)。 |
(三) | 計畫頁數(含提案申請表)上限為 15 頁,請依「圖書館閱 讀推動教師專業職責表」作為融入課程規劃之計畫內容, 並請依經費編列原則編列經費(請編一學年經費)。。 |
(四) | 為協助偏遠地區學校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 ,鼓勵偏遠地區學校整合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 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申請旨揭計畫,得另案核給計 畫經費一學年最高新臺幣 20 萬元,放寬以代理教師擔任, 並以具有合格教師證書者為優先(如附件)。 |
四、 | 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潛龍國小教務處設備組陳組長, 聯絡電話: 03-4792153 分機 220 。 |
五、 | 檢附旨揭審查計畫、注意事項及提案申請表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