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桃園區成功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成功國小) 113 年 4 月 9 日成小教字第 1130002479 號函辦理。 |
二、 | 為結合社會資源共同推動校園閱讀活動,鼓勵全市各國民中小學利用學校空間設置「靜思閱讀書軒」,爰訂定旨揭計畫,內容摘述如下(餘詳如計畫): |
(一) | 實施目的: |
1、 | 協助學校設置「靜思閱讀書軒」。 |
2、 | 結合社會資源共同推動校園閱讀活動。 |
3、 | 推廣營造溫馨悅讀的校園,培養學生主動閱讀及樂於閱讀的興趣。 |
4、 | 整合閱讀資源與社區共享,提供建置便利適宜的閱讀情境,形塑閱讀社會。 |
(二) | 預期效益: |
1、 | 規劃「靜思閱讀書軒」設置、發展及運作。 |
2、 | 引進校園優質閱讀資源,型塑校園閱讀風氣。 |
3、 | 推廣學校閱讀活動,提升學生閱讀興趣。 |
4、 | 美化校園空間,提升美善文化。 |
(三) | 執行期程: |
1、 | 4 月至 5 月:公告申請時間及各校繳交建置計畫書。 |
2、 | 6 月:彙整各校建置計畫書提交慈濟靜思書軒審查。 |
3、 | 6 月至 12 月:審查各校申請資料,通過審查後,由學校與慈濟靜思書軒共同協商設置。 |
(四) | 實施內容: |
1、 | 籌設工作小組,本活動主要工作由成功國小籌設工作 小組,掌理相關工作事宜。 |
2、 | 收件與彙整各單位申請資料,並建立檔案。 |
3、 | 審查與結果彙整:彙整各校建置計畫書提交慈濟靜思書軒審查。本案將俟審查結束後,彙整各校所需經費,由本局另案撥付經費予承辦學校,復由該校核撥予各參與學校,每校以補助新臺幣(以下同) 10 萬元整為原則(計畫概算依各校需求自行提列經常門及資本門均可,應包含靜思閱讀書軒啟用活動所需經費)。 |
4、 | 經審查通過之學校請檢附統一收據(統一收據抬頭:桃園市桃園區成功國民小學)送成功國小,以利後續辦理匯款事宜。 |
5、 | 核結:學校於建置靜思書軒完竣後 1 個月內將經費收支結算表、原始憑證正本(各校留存影本)、成果報告及結餘款支票(受款人:桃園市桃園區成功國民小學;無則免附)送成功國小彙整後報局辦理核結。 |
三、 | 本案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 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核予參與學校每校嘉獎 1 次 2 名;活動結束後,請貴校依相關規定辦理教職員敘獎;倘涉及校長、人事人員敘獎請以獎懲建議函及 WebHR 報送本局人事室,會計人員敘獎以獎懲建議函報送本局會計室,待本府主計處召開主計人員考績會議時,一併提出研議。 |
四、 | 本案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成功國小教務處楊主任(電話: 03-2522425 分機 2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