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市 113 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小組第 5 次會議決議事項暨本府 113 年 4 月 12 日府教特字第 1130098965 號函辦理。 |
二、 | 因應本市資優學生逐年增加,為提供資優學生適性特殊教育服務,於 113 學年度新設國小資優班級 8 校 8 班,本市設有國小資優班共計 18 校 25 班,爰修訂安置申請書,修正後版本(如附件)請公告於貴校網站最新消息供家長下載使用。 |
三、 | 為使家長了解資優生安置途徑及教學方式,本局委由本市國小資優中心進行宣導及解說,訂於113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晚上 7 時辦理資優學生鑑定安置線上家長說明會,會議連結(https://meet.google.com/ybi-ppgz-dph)及 QR code 已公告於鑑定複選結果通知書。 |
四、 | 本次一般智能資優鑑定通過學生需於 113 年 4 月 30 日前繳交複選鑑定證、複選結果通知書及安置申請書向貴校辦理報到手續,俟相關資料收齊後,請掃描檔案留存貴校,安置申請書及相關資料(正本),請於 113 年 5 月 10 日前備文送至本市國小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東門國小)及副本抄送本局,並請貴校於 google 試算表(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ieTo9V4AATaP2B-Vmg9QsK5SJML6kiQ_DK7F4TPqmJw/edit?usp=sharing)填寫前開報到學生安置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