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長好:
以下課照班相關事項請詳閱:
一、實施時間:上學日放學後至下午六時,開學日(113年 8 月 30 日週五)開始上課,至113學年度第一學期結業式(114 年 1 月 20 日)為止。遇假日、國定假日、運動會、親職日、學校補假不上課,週六補課則照常上課。
二、活動內容:家庭作業指導、生活照顧為主,不進行課程教學、考試、課業複習。
三、收費標準:
學費:依據桃園市公私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每小時收費25元,採全程收費,按月收費,不按日計費。上課時間內,參加校內外社團或離校補習者,不退學費;請假、缺席、早退亦不退學費。當月中途加入或離班,皆以整月收費計算。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 家長務必於下午 6 點之前將子女接回,超過下午六時家長未接回,學生留置中廊,警衛值勤無法看顧,基於安全考量,懇請您務必準時,如 3 次逾時未接回,經勸導無效者,將予以退班,還請見諒。
(二) 若學生不遵從老師指導管教,影響其他學生權益,經勸導無效者,將予以退班,還請見諒。
(三) 若有疑問,洽詢電話:4573780轉213教務處張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