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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4-11-22 | 點閱數: 49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113 年 11 月 20 日桃社障字第 1130100867 號函辦理。
二、 本案係社家署有鑑於屢次接獲民眾陳情專用停車位遭占用情事,為使民眾瞭解使用專用停車位時機以及違規占用罰鍰,爰社家署製作宣導影片 1 部(網址:https://shorturl.at/9XdtB
三、 請貴校(園)協助將前揭宣導影片周知於電子看板或網站,透過多元管道宣導以避免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情事發生;副本抄送本局相關機關及單位,惠請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