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專業支援團隊實施計畫及龍岡國民中學 114 年 5 月 13 日岡國情支字第 1140003825 號辦理。 |
二、 | 本案研習資訊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
(一) | 研習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教育階段學校(高中職、國中、完全中學及國小)特教教師、輔導教師或輔諮中心專業人員優先錄取;輔導室行政人員次之。 |
(二) | 辦理日期: 114 年 7 月 3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10 分及 114 年 7 月 4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 12 時 10 分。 |
三、 | 請參加人員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縣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點選縣市桃園市登入單位輸入龍岡國中或活動名稱輸入輔特合作出現研習列表後點選要參加的場次報名研習。 |
四、 | 本案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本案研習時間倘遇例假日,參與教師得於活動結束後 2 年內覈實補休(課務自理)。 |
五、 | 檢附旨案計畫 1 份,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特殊教育 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莊文寧老師(電話: 03-466-1231 分機 18 ;電子信箱: wernnin@ms.ty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