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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5-06-26 | 點閱數: 132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4 月 30 日桃教終字第 11400373811 號函辦理。
二、本次推廣研習營於時限前報名、經審核通過,符合參加資格者,名單如附件,敬請各校教學組長下載附件,轉知錄取人員:準時參與本活動。
三、請獲錄學員之家長,掃描附件 QR-Code 加入本研習營群組,以掌握最新動態。


附件:錄取名單(含備取)及上課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