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 Slider
  • Slider
  • Slider
:::
公告 教務主任 - 教務處 | 2026-01-21 | 點閱數: 35

115年度中小學與公()立幼兒園優良教育專業人員暨師鐸獎評選

基本資格:

1、        桃園市師鐸獎:

(()長、幼兒園園主任、教師年資須累積服務滿15年以上。

(於本市服務需累積服務滿10年以上,在現任之受推薦 學校需連續服務滿3年以上,連續服務期間不得中斷 (1128月起至115731日止)

2、        桃園市優良教育專業人員(下稱市優良教師)

(()長、幼兒園園主任、教師年資須累積服務滿10年以上。

(於本市服務需累積服務滿5年以上,在推薦學校()需連續服務滿2年以上。

(推薦名額:

1、        桃園市師鐸獎:每校至多推薦1名。

2、        桃園市優良教師:推薦0-2名。

(幼兒園组:每園(含國中小附幼)得推薦1名。 3、各校推薦桃園市師鐸獎及優良教師人選,當年度同一教 師僅能擇一類別參加。

(推薦書及收件規定:

1、        推薦書請務必使用本(115)年度新修正表件,勿沿用前年度表件以免格式不符。各欄位請詳閱填表說明後確 實填寫,並請勿任意改變表格格式與字型。

2、        推薦資料請於11532(星期一)起至115313(星期五)下午4時止,上傳至大勇國小首頁-115師鐸獎暨優良教師」(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view/115good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