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 5/1(五)受理開課申請,請填妥申請表請寄到信箱t00439@hyes.tyc.edu.tw 收。
學校課後社團相關規定:
一、社團活動項目,將視課外社團審查委員會審查結果與新學期新社團需求之評估後開設社團。
二、社團活動之師資應優先遴聘校內具有專長之教師擔任。如需外聘師資,應具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專長之合格教師。
2.未具有教師資格者,應具有相關專長素養,並持有下列學經歷相關證明文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相關科系畢業以上程度者。
(2)曾獲選為省市(直轄市)級以上相關專長之代表隊一年以上資歷者或曾參加上述層級機構主辦之相關才藝公開表演、展示、競賽者。
(3)曾獲得國家級、省市(直轄市)級,公開之能力檢定、檢核或鑑別證書者。
前項第二款所稱學經歷,以經政府機關合法立案之學校、學術機構及政府機關所頒發之證書、證照或相關證明文件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