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中埔國小 110 年 2 月 26 日埔小輔字第 1100000997 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課程培訓摘要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
(一) | 時間: 110 年 7 月至 8 月,課程共 9 天(上午 9 時至 4 時),課程表及日期另行通知。 |
(二) | 地點:中埔國小 3 樓視聽教室(桃園市桃園區永安路 1054 號)。 |
(三) | 招生對象及人數: |
1、 | 招生對象:本市所屬機關學校尚未取得特殊教育三學分之校長、主任、特殊教育班(含身心障礙班及資賦優異班)教師、承辦特教業務組長、承辦人及普通班教師等。 |
2、 | 招生人數:本梯次 50 名,名額如超過時,以每校 1 名為限,以完成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
三、 | 報名日期與方式(採書面方式、現場繳交): 請於 110 年 6 月 11 日(星期五)前至中埔國小輔導室繳交報名表、保證金 3,000 元、服務證明書及兩張 2 吋脫帽半身照片(核發學分證明用)。 |
四、 | 旨揭課程參加人員在不影響課務及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
五、 | 檢附實施計畫 1 份。 |